5月11日,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降低购房成本并放宽提取公积金条件,自2026年5月10日起,山西将延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贷款期限将按整年计算,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68周岁。
此外,政策调整还包括“商转公贷款”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的时间限制。缴存职工若在2026年5月10日之前通过商业银行获得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购买太原市住房,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可申请转为公积金贷款或部分转公积金贷款。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也有所调整。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凭借5年以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可以各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相关快讯
陕西首批农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项目正式落地
8月15日全国生态日,陕西首批农业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项目正式签约并颁发交易凭证。该批项目于8月12日成交,总成交额约145万元。陕西首次将农产品供给、农田固碳调节和生态文旅经营权益分类设计为标准化标的,并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市场化交易。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规限制贷款申请条件,建筑结构不全将被拒贷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新增了几项不予贷款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贷款住房或抵押物建筑结构不完整、不能自由上市流通(销售型保障性住房除外),以及贷款住房设有居住权的情况。此外,申请人与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之间的住房买卖,或离婚一年内与原配偶的买卖也被限制。同一借款人不得以同一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些措施旨在防范房屋变现困难、虚假交易及利用离婚套取贷款的风险,以维护住房公积金的安全。
全国小麦收获进度突破60%
农业农村部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小麦收获进度已超过60%。山西地区的夏粮小麦即将进入集中收获阶段。
住建部公开征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稿)》的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根据该通知,职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包括支付房租、购买或建造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装修自住住房(限额内)、支付物业费、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以及其他经国务院批准的住房消费情形。
海尔新能源在山西新公司落地,开启绿色发展新篇章
山西海同顺新能源有限公司近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邹权,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和发电技术服务。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海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青岛海尔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拥有。
厦门推出六项公积金新政,旧房换新房贷款享首套房利率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出台六条住房公积金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这些措施是基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的。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卖旧换新”贷款,允许在省内出售自有住房后12个月内在厦门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人,按首套房利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是符合相关贷款条件。